日前,贵州省财政厅印发《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》(黔财采〔2024〕14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监管,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,不断优化营商环境。
《通知》要求,按程序选择代理机构。政府采购单位要根据采购项目特点、所需采购的具体品目,参考代理机构的专业领域、以往代理同类品目采购业务和评价情况,经集体决策后依法合规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。同时要避免代理机构长期垄断本单位政府采购代理业务,防止出现廉政风险。
《通知》还强调,确保合同资金支付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,加快资金支付进度。对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的采购人,财政部门可发送“关注函”予以提醒,对拒不纠正的,对下年部门预算支出进行压缩。
《通知》提出要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采购的新要求,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,进一步配齐配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,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、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,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和业务素质能力。